缴费基数
缴费费率
备注
单位
缴纳
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8%
缴费基数不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690至6546元)
地方养老保险
3%
/
工伤保险(690元至2880元)
0.5-1.5%
工伤保险费费率采取浮动机制
失业保险
同上((690元至960元)
0.5%
市外户籍人员个人不缴费。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按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按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但镇属单位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属单位不低于本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60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