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园区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对园区科技、教育政策进行调研,并提出有关政策的建议,拟定园区科技、教育工作计划;推动科技产业化。
2. 负责先进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和年度考核。
3. 负责园区科技术成果的鉴定、登记、公告、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省和用科技奖工作,并对重大科技成果组织示范、推广和应用。
4. 受理、审查科技域的各种优惠措施的申请。
5. 负责科技人员的管理。
6. 负责大学城、生产力促进基地、科教区的各项管理工作。
7. 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火炬顶目和科技创新项目的收集、筛选和申报。
8. 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9. 负责园区知识产权工作。
10. 负责园区信息化工作。
11. 负责园区的教育管理和指导。
12. 承办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69-22891212、2289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