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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机编〔2002〕86号文件的精神,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交易市场及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制定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制定交易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主持和管理园区内除工业项目以外的所有投资项目的交易活动及产权交易活动;委托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园区建筑工程招、投标;负责搜集、储存并定期发布交易行情,向社会提供交易信息服务。

  根据东财〔2003〕236号文件精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园区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管委会及其直属机构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同时,负责组织实施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的各类采购项目。

  一、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直接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三)制定完善内部操作规程;
  (四)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或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等。

  二、业务范围:
  (一)工程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土建、给排水、强电、市政道路等工程或施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
  (二)货物类: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以内的或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或以上的项目的采购;
  (三)服务类: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以内的或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或以上的项目的采购;
  (四)以上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等项目的投资额或采购金额均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投资项目交易中心法人代表:刘毅聪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杨朝琴

一般工作人员:林秀华、香少娟、钟慧敏

 

 

东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